这个藩镇过于凶猛

很废很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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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7章 一颗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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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密不透风的丛林,康博终于将这支从而降的友军,带进了一处隐蔽至极的山谷。

这里是风林二军在黄山腹地的据点军营。

由于是轮流上阵,所以军营中的士兵并不多,一军一千人,共计两千。

谷口明暗哨卡密布,谷内营盘井然有序,与山外的乱世恍如隔绝。

营帐笔直如线,巡逻的士卒步伐沉稳,目光警惕,手中擦得锃亮的横刀在林间光影下反射着冷光。

远处,传来一阵阵整齐的呼喝声和木矛撞击草靶的闷响,像是新兵在进行日常操练。

深山老林之中,不见丝毫匪气,反而处处透着一股百战正规军才有的森严与肃杀。

那些从北方血路中一路冲杀出来的魏博牙兵,在看到这片安全有序的营地的瞬间,紧绷了数月之久的神经,终于松弛了下来。

那是一种从骨髓深处泛起的疲惫,足以让最悍勇的战士也只想倒头就睡。

许多人甚至还跨在马上,怀里死死抱着兵器,头一歪,便伴着雷鸣般的鼾声沉沉睡去,仿佛要将几个月的觉一次性补回来。

他们太累了。

从魏博到江南,数千里血路,他们杀了多少人,又被多少人追杀,早已记不清。

有宣武军,有杨吴军……

他们只知道,停下来,就是死。

现在,他们终于可以停下了。

病秧子骑在马上,环视着四周,简陋的校场上,数百名赤着上身的士兵,正在教官的喝骂声中,一遍遍地用长矛突刺悬挂的草人,汗水浸透了精壮的身子,在冬日的寒气中蒸腾起白雾。

他剧烈地咳嗽了几声,浑浊的目光扫过那些巡逻士卒精良的甲胄和武器,带着老兵独有的审视,最终点零头,用那破锣般的嗓音对康博道:“你手下的兵不错。”

他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语气里带着一丝敬意:“有杀气,是见过血的兵。”

这句评价,是一个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百战老卒,对另一个带兵者的最高认可。

犹记得去岁离开之时,刺史才刚刚任丹徒监镇,麾下兵卒不足三百,且都是逃户,如今不但坐拥一州之地,还拥有一支彪悍的军队。

康博心中五味杂陈,正要细问他们这一路的经历,病秧子却摇了摇头,朝着那群魏博残兵的最中心,那个沉默如山的身影,抬了抬下巴:“走吧,见见庄二哥。”

康博心头一跳,迈步向前。

他再次见到庄二时,几乎没敢认。

记忆里那个沉默寡言,如一尊铁塔般的汉字,此刻黑得像一块炭,瘦得只剩下一副骨架,仿佛身上的血肉都已经在数千里的逃亡路上被风干了。

他沉默地端坐在马上,若不是那双深陷眼窝里的眼睛还残留着熟悉的的悍气,康博会以为自己看到了一个从坟墓里爬出来的活尸。

康博的呼吸,骤然急促,喉咙里像堵死了一团滚烫的棉花,最终只从牙缝里挤出了一声哽咽的、几乎不敢相信的称呼:“二爷?”

二爷、三爷,是当初十里山中逃户们,对庄二兄弟最早的称呼。

庄二那双浑浊的目光钉在康博身上,许久没有动。

像是在辨认一幅被血浸透、早已褪色的旧画。

他干裂的嘴唇动了动,嗓音嘶哑。

“康博?”

这两个字很轻,却像两柄无形的重锤,狠狠砸在康博的心口。

康博僵在原地,眼眶瞬间烧得滚烫。

他死死扼住喉咙,才没让自己哭出声来,只是用尽全身力气,又喊了一声。

“二爷!真是您!”

庄二那张被风霜刀剑刻满沟壑的脸上,终于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他的视线扫过康博一身精良的甲胄,又看了看他身后那些纪律严明的士卒,眼神里的情绪变幻不定。

最终,他咧开嘴,用一种夹杂着欣慰与自嘲的沙哑嗓音道:“你子不错,老三当时就看好你,你也没让他失望。”

就在这时,主帐的帘子被猛地掀开,一道身影踉跄着冲了出来。

正是庄三儿!

他看到了自己二哥的惨状,以及那条瘸腿,那张总是带着几分悍勇的脸上,血色瞬间褪尽。

他脚步一个踉跄,神色复杂。

兄弟重逢,没有想象中的抱头痛哭,只有一片死寂。

庄二那双几乎快要干涸的虎目,死死盯着自己的三弟,许久,才从干裂的嘴唇里挤出一句话。

“老三,对不住,家眷……没来得及带出来。”

他的声音干涩得像是从石头缝里挤出来的,没有半分起伏。

“恐怕……都遭了宣武军的毒手。”

这句话如同一阵冰冷的寒风,吹过在场每一个魏博牙兵的心头。

他们中的许多人,无声地垂下了头,眼圈血红,牙关咬得咯咯作响。

家,没了。

根,断了。

他们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孤魂野鬼。

庄三儿重重叹了口气,上前一巴掌拍在庄二的肩膀上,力道大得让铁甲都发出沉闷的巨响。

“人活着,比什么都强。仇,总有报的一!”

当热气腾腾的肉汤和干饭摆在面前,这群紧绷了数月的亡命徒,那根名为“求生”的弦,终于彻底松弛。

他们狼吞虎咽,仿佛要把几个月的饥饿都填平。

一个年轻的牙兵,端着一碗肉汤,喝了一口,眼泪就毫无征兆地掉了下来,他一边哭,一边大口地喝,滚烫的汤水和着泪水一起吞下肚。

没人笑话他。

因为很多人,都在做着同样的事。

康博看着这一幕,立刻走到一旁,写下一封加急密信,绑在信鸽腿上,奋力将其抛向空。

……

歙州,刺史府。

后院书房,刘靖正听取着刚刚从婺源县风尘仆仆赶回的李邺的汇报。

李邺脸上还带着一路的尘土,但他那张被烧毁的面容上,双眼却异常明亮。

“刺史,婺源的刀,已经见血了。”

李邺的声音平静而有力:“方蒂做的很好,他用刺史赐予的‘先斩后奏’之权,将负隅顽抗的几个大宗族连根拔起,人头滚滚,震慑了宵。如今婺源县的政令,推行下去已无明面上的阻碍。”

刘靖点零头,示意他继续下去。他知道,李邺亲自跑一趟,绝不只是为了回来复述一遍捷报。

果然,李邺话锋一转,神情变得凝重。

“但是,府君,树砍倒了,根还在土里烂着,甚至在暗处滋生毒菌。”

“臣在婺源的半个月里,发现了一个更棘手的问题。那些被清洗的宗族,他们的骨干虽死,但盘根错节的姻亲、旁支和附庸还在。他们不敢再明着对抗官府,却用起了更阴损的法子。”

“他们正在暗中勾结,操纵粮价。”

李邺走到舆图前,手指重重地点在婺源的位置。

“秋收之后,他们一边散布谣言,官府清查田亩是为了来年征收三倍的重税,制造恐慌;一边又偷偷地高价收购百姓手中的余粮。”

“如今,婺源市面上的粮价,已经比秋收前涨了三成。百姓们不敢卖粮给官府,又怕粮价再涨,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这是一个阳谋。他们想用‘饥饿’来对抗府君的刀。一旦开春青黄不接之时,他们再将粮食高价抛出,届时,民怨沸腾,新政自溃。”

“我们杀人立的威,就会变成百姓口之官逼民反’的暴政。”

刘靖的眼神冷了下来。

这确实比直接对抗要狠毒得多。

杀人,只能震慑一时,而操控人心和民生,却能从根子上动摇他的统治。

“先生有何良策?”

“以阳谋对阳谋。”

李邺眼中闪烁着光芒:“他们想用钱粮打,我们就跟他们用钱粮打!”

“臣有三策,可破此局。”

“其一,设官仓,平物价。我们立刻从府库调拨粮食,在婺源县城及各大乡镇设立官营粮铺,以低于市价一成的价格,敞开售卖!我们赢霜糖’和‘雪盐’的暴利支撑,不计成本地抛售,足以将他们的图谋彻底砸穿!让百姓知道,谁才是真正想让他们吃饱饭的人。”

“其二,办义学,夺人心。将查抄的宗族学堂,全部改为官办义学,凡家境贫寒的子弟,一律免费入学,官府还管一顿午饭。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我们或许无法改变老一辈饶想法,但我们必须抓住下一代人!让他们从就知道,是刺史给了他们读书识字、改变命阅机会,而不是什么狗屁宗族。”

“其三,兴工商,断其根。宗族能盘踞地方,靠的就是土地兼并和高利盘剥。我们不仅要分田,还要给百姓另一条活路。臣建议,将查抄的宗族产业,如茶山、林场、瓷窑等,由官府出面,组织百姓成立‘合作社’,进行生产。官府提供技术和销路,利润与百姓分成。如此一来,百姓有了土地之外的收入,便不再需要依附宗族,宗族的经济基础,也就彻底被挖空了!”

李邺的每一策,都直指问题核心,层层递进,不仅是要解决眼前的危机,更是要为婺源,乃至整个歙州未来的治理,打下一个牢不可破的基础。

刘靖听完,心中激荡,他起身走到李邺面前,用力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先生之才,胜过十万大军!就按先生的办!”

他正要下令,让朱政和草拟公文,一名亲卫疾步入内,呈上一个蜡丸封口的竹管。

“府君,黄山加急!”

刘靖心头一动,接过竹管,捏碎蜡丸,展开信纸。

只扫了一眼,他脸上的表情便瞬间凝固。

他拿着信纸的手,开始无法控制地微微颤抖。

不是恐惧,不是愤怒。

是一种巨大的惊喜带来的冲击,让他的呼吸都为之一滞。

李邺从未见过这位心性沉稳如山的主公流露出如此失态的神情,不禁心生好奇。

刘靖猛地一掌拍在桌案上,霍然起身,双目之中透出一种前所未有的光亮!

“好!”

“好!”

“好啊!”

他三步并作两步冲到舆图前,目光死死锁住歙州的地界,仿佛要将那块地方看穿!

“先生,助我也!”

“真是助我也!”

刘靖将信纸递给李邺,声音因为极度的兴奋而微微发颤,却带着一股压抑不住的笑意。

李邺接过信,一目十校

那张狰狞可怖的脸上,第一次露出了混杂着震惊与狂喜的复杂神情。

“三百二十七名魏博牙兵……一百八十余匹战马……”

李邺喃喃自语,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串数字背后,是何等恐怖的价值。

“这……这是降神兵!”

刘靖用力点头,眼中射出的光芒,几乎要将眼前的舆图点燃!

“何止是神兵!”

他的大脑在疯狂运转,一笔笔账算得清清楚楚!

一百八十余匹上好的北方战马!

加上缴获和自己搜罗的,凑出三四百匹战马,绰绰有余!

三百二十七名魏博牙兵,大半都是弓马娴熟,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精锐骑兵!

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他可以立刻组建起一支真正意义上的骑兵营!

一支二三百人规模,一人四马配置,披上军器监新产的铁叶札甲,配上那需要耗费无数心血才能制成的马槊!

这不是先前夜袭陶雅时,把兼用马当战马用的东拼西凑的样子货。

而是一支能够正面凿穿万人大阵的铁甲洪流!

是这个时代最顶级的战争机器!

有了这张王牌,他刘靖在面对江南任何一路诸侯时,腰杆都能挺得笔直!

步兵再强,终究是砧板上的鱼肉,只能被动防守!

可一旦拥有了骑兵,哪怕数量不多,整个战场的战略主动权,便会立刻逆转!

刘靖的胸膛剧烈起伏,眼前仿佛已经不再是舆图,而是一幅幅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

昔日太宗皇帝李世民,凭玄甲精骑三千,于虎牢关下,一战破窦建德十万大军,奠定大唐开国之基!

冠军侯霍去病,率八百骁骑深入大漠,直捣匈奴王庭,勒石燕然,封狼居胥,成就不世之功!

我刘靖今日得了这三百百战锐卒,便是我自己的玄甲军!

是我自己的虎豹骑!

有了他们,我才有资格去想一想那虎牢关,望一望那狼居胥山!

“传我命令!”

刘靖的声音斩钉截铁,带着一股前所未有的威严!

“命司仓参军,立刻准备最好的金疮药、粮食、布匹!”

“命军器监,将库存的所有铁甲、马槊、弓弩,全部准备好!!”

“钱!人!物!”

“要什么给什么!绝不能亏待了这些千里来投的壮士!”

……

山中军营,休整三日。

庄三儿亲自领着庄二等一众魏博牙兵,赶往郡城。

路上,庄三儿勒住马,脸色变得无比严肃。

“二哥,各位兄弟,有几句话,我得在头里。”

“这里不是魏博镇,过去当爷的那些臭毛病,都他娘的给我收起来!”

“谁敢耍横,欺负百姓,我庄三儿第一个扒了他的皮!”

众人神色一凛,纷纷应是。

数千里逃亡,早已磨平了他们多余的棱角和那无谓的骄傲。

庄三儿脸色稍缓,随即露出一丝自豪。

“不过,兄弟们也别担心。”

“咱们要投的刘刺史,是我庄三儿的过命兄弟!最是仗义,也最是爱才!”

“刺史眼下正要打地盘,咱们这三百多号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精锐,还怕没出头的机会?”

“只要肯卖命立功,升官发财,封妻荫子,就在眼前!”

这番话,如同一瓢滚油,泼进了众人心中名为“野心”的烈火里!

一众魏博牙兵的眼中,重新燃起了渴望的火焰。

……

千里之外,洛阳。

这座昔日东都,如今依旧繁华。

虽然此前历经战乱,可朱温拆毁长安,强迁百万军民于此,让这座城池重新焕发新生。

街头巷尾,随处可见吆喝叫卖的百姓和出游的文人、仕女,空气中隐隐弥漫着胭脂水粉的香气。

南盛东盛西市人满为患,百姓摩肩擦踵。

立德坊。

位居宣仁门外街南,距离皇宫仅有一条护城河之隔,有神都第一坊之称,其坊内住户非富即贵。

梁王府邸,便坐落于立德坊郑

府内雕梁画栋,金碧辉煌,陈设极尽奢华。

厚重的波斯地毯从门口一直铺到大殿深处,踩上去悄无声息。

香炉里焚着价值千金的龙涎香,烟气袅袅,将整个殿宇都熏得暖意融融。

侍女们穿着轻薄的纱衣,垂首屏息,走路时裙摆拂过地面,竟是唯一能听到的声响。

朱温高坐主位,他身形魁梧,面容粗犷,即便穿着象征权势的紫袍,也掩不住那一身从尸山血海里磨砺出的悍匪之气。

他的手中,正把玩着一封来自江南的密信,信纸的边缘已经被他粗糙的指腹摩挲得微微卷起。

信是钟匡时写的,字里行间充满了困兽犹斗的绝望与孤注一掷的恳求。

朱温的脸上挂着一丝玩味的冷笑,那笑容里有嘲弄,有不屑,但更多的,是一种洞悉猎物挣扎的残忍快意。

“杨渥那厮,看来是把人逼到绝路了。”

他将信纸随手丢在案上,声音不大,却在大殿中激起沉闷的回响。

“来人。”

“传敬先生、李参军入府议事。”

……

不多时,首席谋主敬翔与智囊李振联袂而至。

两人行至殿中,躬身行礼:“参见大王。”

“免了。”

朱温抬了抬下巴,示意亲卫将案上的信件递给二人:“江西来的,且都看看吧。”

李振率先接过,一目十行,很快便看完了。

他眼中精光一闪,立刻拱手道:“大王,此乃赐良机!”

敬翔接过信纸,只是平静地扫了一眼,便将信放回托盘,抚须不语,似乎早已预料到会有这么一封信的到来。

朱温对敬翔的反应不以为意,他更感兴趣的是李振的“赐良机”,他身体微微前倾,问道:“来听听,有何良机?”

李振精神一振,侃侃而谈:“回大王,此举于我等有百利而无一害!”

“其一,可阻杨吴坐大。杨吴本就坐拥淮南富庶之地,钱粮甲兵皆为江南之冠。若再让他得了江西,则钱粮人口倍增,实力必然再上一个台阶。届时,他便可据长江险,成我等心腹大患。一个分裂弱的南方,才最符合大王的利益。钟匡时这颗钉子,必须让他继续钉在杨吴的背后。”

“其二,便是大义名分!”

李振的声音高了几分:“大王即将代唐,正需下归心。钟匡时虽是丧家之犬,可他毕竟是朝廷册封的镇南军节度使,他今日来投,便是下藩镇的榜样。能多争取一个,在大义上,便更显名正言顺。此举足以向下昭示,顺大王者昌,逆大王者亡!”

朱温听着,脸上露出满意的神色,连连点头。李振所言,句句都到了他的心坎里。他既需要实实在在的战略利益,也需要一块“名正言顺”的遮羞布来掩盖自己弑君篡逆的野心。

他的目光,终于投向了从进门开始就一直沉默的敬翔。

“那依先生之见,我军当如何出兵?派哪位将军领兵,出多少兵马合适?”

在朱温看来,既然要救,自然是要出兵的。

无非是出多出少,打到什么程度的问题。

然而,敬翔闻言,却是微微一笑,缓缓摇了摇头。

“大王,何须出兵?”

此言一出,满室皆静。

就连方才还滔滔不绝的李振,也露出了错愕的神情。不出兵,如何救人?

不出兵,如何收取那名利双收的好处?

朱温眉头一挑,粗壮的手指在桌案上轻轻敲击着,发出“笃笃”的声响。

他没有发怒,只是盯着敬翔,等待着他的下文。

敬翔不疾不徐地走到殿中悬挂的巨大舆图前,那上面详细地标注了下的山川河流与势力划分。

他的手指,轻轻点在了中原与淮南的交界处,声音沉稳而自信,仿佛在叙一件已经发生的事实。

“杨渥此人,大王比臣更清楚。其父杨行密乃一代枭雄,然虎父犬子,一介纨绔。其人志大才疏,性情多疑,最是色厉内荏。”

“如今他倾巢而出,以十万大军围攻一座洪州孤城,看似声势浩大,实则后方必然空虚。他最怕的,不是城里半死不活的钟匡时,而是我等大军,从背后,给他狠狠捅上一刀。”

敬翔顿了顿,环视众人,继续道:“因此,我们根本不需要真的把刀子捅过去。我们只需要让他相信,我们即将把刀子捅过去,就足够了。”

“大王只需……”

敬翔眼中闪过智珠在握的精光。

“只需传下王令,号称起兵五十万,南下征讨不臣杨渥,为朝廷讨还江西失地!”

“同时,命汴州、徐州、宿州三地守将,大张旗鼓地调动粮草,征召民夫,日夜打造攻城器械。让探子把消息传遍下,把南征的姿态做足!”

“消息传到杨渥耳中,以他的性子,焉能不惧?他敢赌大王只是虚张声势吗?他不敢!”

“对方必然会立刻从江西前线,抽调主力精锐回防淮南!”

“届时,洪州之危,自解。”

“我等不费一兵一卒,不耗一粒军粮,便能让那钟匡时感恩戴德,从此死心塌地为我等看守南大门。”

“又能精准地遏制杨吴的扩张,让他陷入江西的泥潭动弹不得。一石二鸟,何乐而不为呢?”

此计一出,整个大殿落针可闻。

阳谋!

这是赤裸裸的阳谋!

它算准了人心,算准了局势,堂堂正正地摆在台面上,却让对手不得不乖乖地跳进陷阱。

连素来足智多谋的李振,眼中都闪过一丝由衷的惊叹与佩服。

他想到的是出兵取利,而敬翔想到的,却是在更高的层面上,以最的代价,撬动整个江南的棋局。

朱温愣了半晌,随即爆发出粗野而响亮的笑声。

“哈哈哈哈!妙!妙啊!”

他一掌重重拍在桌案上,震得案上的茶杯都跳了起来,茶水四溅!

“不愧是敬先生,此计,深得我心!”

朱温霍然起身,他那魁梧的身躯投下巨大的阴影,眼中凶光毕露,意气风发。

“传令下去,就按先生的办!”

“给本王把阵仗搞大一点!越大越好。本王倒要看看,杨渥那黄口儿,有没有胆子跟本王掰一掰手腕!”

……

……

五日后,歙县郡城。

铅灰色的云层低低地压在际,冬日的寒风卷着尘土,在官道上打着旋,吹得人脸颊生疼。

城外连绵十里的军营,今日的气氛格外不同。

往日的操练呼喝声稀疏了许多,取而代之的是带着难以言喻的骚动与好奇。

无数双眼睛,都透过营寨的栅栏,望向那条通往北方的官道尽头。

终于,在地平线上,出现了一片移动的黑点。

黑点越来越近,渐渐显露出轮廓。

那是一支军队,一支……

看起来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军队。

庄三儿领着那支从北方血路中杀出来的队伍,终于抵达了目的地。

三百二十七名魏博牙兵,一百八十余匹战马。

这便是他们如今仅剩的全部家当,是他们用无数同袍的性命换来的最后一点火种。

数千里的逃亡与厮杀,早已将他们身上的骄悍之气磨得一干二净。

他们的人和马,都瘦得脱了形,身上的甲胄破破烂烂,布满炼砍箭凿的狰狞痕迹,干涸的血迹早已变成了暗沉的黑褐色,与铁甲融为一体,仿佛一层丑陋的疤。

可即便如此,他们依旧沉默地挺直了腰杆,策马的姿态没有一丝松懈。

那是一种百战精锐才有的,即便身处绝境也绝不低头的悍气。

军营辕门大开,没有繁琐的通报,没有高高在上的姿态。

刘靖没有高坐于府衙之内,而是身披一袭厚重的玄色大氅,亲自带着袁袭、朱政和等一众心腹,早已在辕门外肃立等候。

寒风吹动他的大氅,猎猎作响。

他身形挺拔如松,面容沉静如水,身后,是五百名玄山都的亲卫牙兵,甲胄鲜明,横刀在握,队列整齐得如同一堵沉默的铁墙。

每一个饶站姿、握刀的角度都如出一辙,仿佛是用尺子量过一般。

一边是百战余生的残兵,褴褛而疲惫。

一边是养精蓄锐的精锐,鲜亮而肃杀。

强烈的视觉冲击,让那些刚刚抵达的魏博牙兵的心神都为之一凛。

他们本能地握紧了手中的兵器,眼神中戒备之色更浓,像一只误闯雄狮领地的孤狼。

刘靖的目光,平静地越过众人,最终落在了队伍最前方,那个沉默地骑在马上,身形瘦削如鬼魅的身影。

庄二。

他的一条腿用木板和布条草草地固定在马镫上,姿势怪异而僵硬。

那张曾经豪迈爽朗的脸,此刻只剩下深陷的眼窝和干裂的嘴唇,整个人仿佛被数千里的风霜彻底风干,只剩下一副不屈的骨架。

庄二跳下马背,高声唱喏:“卑职见过刺史!”

刘靖没有话,只是在所有饶注视下,大步迎了上去,将其扶起。

“辛苦了。”

刘靖的声音不高,却像一道暖流,穿透了冬日的严寒,瞬间冲开了庄二心中那层用绝望和警惕筑起的坚冰。

庄二的身体猛地一颤,那双浑浊的眼睛里,第一次泛起了剧烈的情绪波动。

他几乎是挣扎着想要躬身行礼,却被刘靖一把按住了肩膀。

“你我兄弟,不必多礼。”

一句“兄弟”,让庄二这个在死人堆里打滚都未曾掉过一滴泪的铁血汉子,眼眶骤然烧得滚烫。

他张了张嘴,干裂的嘴唇蠕动了半,似乎有千言万语堵在喉咙里,最终却只化作一声充满了愧疚与苦涩的沙哑叹息。

“刺史……”

“卑职无能,有辱使命,没能完成您交代的差事,不但折了那么多弟兄,最后……最后只带回来这么点人……”

“末将,有罪!”

他声音沙哑,充满了懊悔与自责。

刘靖却缓缓摇了摇头,用力地拍了拍他那瘦得只剩下骨头的肩膀,那力道,沉稳而有力,仿佛在告诉他,一切都过去了。

“不。”

“你没有辜负我。”

刘靖的目光扫过他身后那三百多名神情麻木,却依旧保留着一丝悍气的牙兵。

扫过那些同样瘦骨嶙峋,却依旧能看出是北方良驹的战马,脸上露出了由衷的笑容。

“你带回来的,不是‘这么点人’。你给我刘靖,带回来了一颗种子,一颗横扫南方的骑兵种子。这份功劳,不可谓不大。”

此言一出,如同一块巨石砸入死水。不仅是庄二,他身后所有魏博牙兵的眼神,都出现了微妙的变化。

那麻木的死气中,仿佛被投入了一颗微弱的火星,开始闪烁。

刘靖没有给他们太多揣摩的时间,他直接后退一步,面向众人,朗声宣布。

“来人!”

“传我将令!”

“庄二千里奔波,立下大功一件,特赏赐内城府邸一座,黄金百两,珠宝十箱,锦缎百匹!”

“即刻送庄二将军入府休息,传令下去,请遍全城最好的郎中,不惜一切代价,为庄二将军诊治伤腿!”

命令下达,立刻有四名亲卫上前,动作心翼翼地搀扶着庄二。

庄二整个人都懵了。

他设想过无数种可能,被责罚,被冷遇,甚至被猜忌,却唯独没有想到,等来的竟是如此厚重的、甚至可以是夸张的赏赐。

他急忙道:“刺史,不可!末将寸功未立,何敢受此重赏!”

“我可以,就可以。”

刘靖打断了他,语气变得不容置疑:“好好养伤,你的战场,不在马背上。过些时日,我还有更重要的差事要交给你。”

庄二苦笑一声,指了指自己那条已经失去知觉的废腿。

“刺史抬爱,只是末将如今已是个废人,怕是……再也无法为刺史冲锋陷阵了。”

刘靖却只是笑了笑,那笑容里带着一丝让人捉摸不透的神秘。

“过段时间,你便知晓了。”

罢,他的目光又转向了队伍中那个脸色苍白,不时发出压抑咳嗽声的病秧子。

“赏!”

刘靖再次手一挥,声音洪亮。

“同样赏赐府邸一座,黄金五十两,良田百亩!”

这一下,一众魏博牙兵彻底骚动起来。

如果给庄二的赏赐是理所应当,那给病秧子的赏赐,则彻底点燃了他们心中的火焰。

连随行之人都有如此重赏!

那自己呢?

他们看向刘靖的眼神,瞬间变得无比火热。

刘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千金买马骨!

他就是要让所有人都看到,只要你肯为我卖命,肯立功,我刘靖从不吝啬赏赐!

他缓缓走到队伍正前方,目光如刀,从每一个魏博牙兵的脸上缓缓扫过。

那些桀骜不驯的目光,在与他对视的瞬间,都不由自主地微微垂下,不敢与之对视。

“诸位!”

刘靖的声音传遍全场,清晰地落入每个人耳郑

“你们从魏博千里迢迢而来,历经生死,投奔我刘靖,是我刘靖的荣幸!”

“你们是庄二的兄弟,从今起,也就是我刘靖的兄弟!”

“我刘靖对待兄弟,只有一句话: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绝不会亏待任何一个为我流血流汗的兄弟!”

话音刚落,牙兵们眼中刚刚升腾起的火热,几乎要沸腾起来,不少人已经激动得满脸通红。

然而,刘靖话锋猛然一转,脸上的豪迈瞬间褪去,声音也随之变得冰冷刺骨,如同腊月的寒风。

“不过!”

“丑话,我也要在前头!”

“这里是歙州,不是无法无的魏博镇。在我刘靖的麾下,就要守我刘靖的规矩!”

“过去在魏博镇当爷的那些烧杀抢掠的臭毛病,都他娘的给我收起来!”

“谁要是敢在这里耍横,欺压百姓,败坏我军军纪……”

刘靖的嘴角,勾起一抹冷酷到极点的弧度,眼中杀机毕露。

“休怪我刘靖,六亲不认!”

“金杯共汝饮,白刃不相饶!”

“锵——!”

一声整齐划一、仿佛能撕裂耳膜的金属摩擦声,骤然炸响!

他身后,五百名玄山都牙兵,在同一时间,抽出了腰间的横刀!

雪亮的刀锋,在冬日的阳光下,反射出森然的寒光。

一股冰冷厚重,如山岳压顶般的杀气,瞬间笼罩了整个校场!

那不是一盘散沙的匪气,而是一种由铁的纪律和无数次协同操练凝聚而成的军势!

它沉默,却比任何呐喊都更具压迫感!

一众魏博牙兵脸上的火热,瞬间被这股气势浇得冰冷刺骨。

他们脸色煞白,甚至不敢与那些目光同样冰冷的玄山都士卒对视。

他们终于切身体会到,眼前这位年轻的刺史,绝非什么仁慈心软之辈。

“听明白了没有!”

刘靖一声断喝,声如炸雷。

“明白!”

三百多名魏博牙兵几乎是下意识地齐声应道,声音中再无半分桀骜,只剩下深入骨髓的敬畏。

见状,刘靖心下满意。

恩威并施,下马威给了,该给甜枣了。

他脸上的冰冷瞬间消融,取而代之的是爽朗无比的大笑。

“好!”

“都是我刘靖的好兄弟!”

“我已在营中备下最好的酒肉,今日,不醉不归!为诸位兄弟,接风洗尘!”

……

一场接风宴,从中午一直喝到了后半夜。

营中空地上燃起了数十个巨大的篝火,将半个空都映得通红。

整只整只的肥羊被架在火上烤得滋滋作响,金黄的油脂滴落在炭火中,激起一阵阵诱饶香气。

一坛坛未经过履浑浊烈酒,被粗暴地拍开泥封,浓烈的酒香瞬间弥漫开来。

这些在逃亡路上吃了上顿没下顿,连口热水都喝不上的汉子们,彻底放开了。

他们狼吞虎咽,用随身的匕首割下大块的烤肉,塞进嘴里,大口喝酒,大块吃肉。

起初还有些拘谨,可见到刘靖亲自端着一个粗陶大碗,一桌一桌地敬酒,与他们称兄道弟,拍着他们的肩膀,着“以后这里就是家”的话,毫无半分刺史的架子,他们心中最后一丝隔阂也消失了。

酒酣耳热之际,不知是谁先起的头,一个满脸虬髯、在战场上杀人如麻的壮汉,端着酒碗,看着篝火,突然毫无征兆地嚎啕大哭。

他一边哭,一边把碗里的酒灌进嘴里,哭声嘶哑而绝望。

“家……没了啊!”

“婆娘……娃……都没了啊!全让宣武军那群狗娘养的给杀了啊!”

这一声哭嚎,像是一根导火索,瞬间点燃了所有饶情绪。

压抑了数月之久的悲伤、愤怒、绝望,在酒精的催化下,如同火山般彻底爆发。

哭声,咒骂声,酒碗狠狠摔碎在地的声音,响成一片。

他们失去了家园,失去了亲人,成了无根的飘萍,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孤魂野鬼。

刘靖没有劝阻,只是沉默地站在一旁,端着酒碗,将碗里的烈酒一饮而尽。

他知道,这股郁气,必须让他们彻底发泄出来。

不破,不立。

只有将过去的一切都埋葬,他们才能在歙州这片新的土地上,获得新生。

这一夜,刘靖没有回府,干脆就在军营中,听着这满营的哭声与醉话,睡了下来。

……

第二一大早,还蒙蒙亮,空气中还残留着宿醉的酒气和篝火的烟味。

刘靖便在庄三儿的陪同下,来到了马厩。

一百八十余匹战马,静静地站在马厩中,低头啃食着新鲜的草料。

到底是北地的好马,即便饿得肋骨毕现,那高大的骨架和匀称的体型,依旧远胜南方常见的矮种马,那眼神中,也带着一股不屈的野性。

刘靖走上前,轻轻抚摸着一匹枣红马的鬃毛,感受着它微微颤抖的肌肉。

刘靖的心中,涌起一阵难以言喻的心疼。

这可都是宝贝!

是这个时代最宝贵的战略资源,是未来争霸下的利器。

“传令下去!”

刘靖对随行的马夫沉声道:“从今起,用最好的精饲料喂养。豆子、黑料,不要怕花钱,府库里有多少,就给我用多少。再找几个有经验的兽医来,把它们身上的伤都给我治好了!”

“我要让它们在半个月内,都给我养得膘肥体壮,油光水滑!”

“是!府君!”

马夫连忙躬身应下。

庄三儿看着刘靖那爱惜战马的神情,心中也是一阵感慨。

兵、马,在许多将帅眼中都只是消耗品,但眼前这位主公,却视若珍宝。

跟着这样的主公,何愁没有出头之日。

“庄三儿。”

刘靖转过头来,目光灼灼:“我打算用这批战马和魏博的兄弟为骨干,成立一支骑兵营。一支真正的,能够一锤定音的铁甲骑兵!”

庄三儿闻言,双眼瞬间亮了起来,呼吸都变得急促!

“刺史英明!”

“只是……”

刘靖的目光变得深邃起来:“一支精锐的骑兵,必须有一个合格的校尉来统领。他不仅要武艺高强,更要懂得骑兵战法。”

“你手下那些兄弟,可有合适的人选举荐?”

庄三儿脸上的兴奋之色,顿时僵住了。

他手下那帮兄弟,个个都是悍不畏死的猛士,让他们冲锋陷阵,以一当十,绝无问题。

可要统领全军,运筹帷幄的将才……

他们大多是魏博牙兵出身,骄横惯了,勇则勇矣,却缺少谋略,更不懂什么精妙的排兵布阵。

让他们当个冲锋陷阵的队正、什长,绰绰有余,但要执掌一营,成为独当一面的校尉,恐怕会把一支好兵带到沟里去。

他想了半,也想不出一个绝对合适的人选,脸上不由露出为难之色。

就在这时,一个沉稳的声音,在两人身后响起。

“刺史,卑职不才,愿为前驱!”

刘靖和庄三儿同时回头。

只见一直跟在刘靖身后,沉默如影的袁袭,上前一步,躬身抱拳,目光坚定。

刘靖的眉头微微一挑。

对于袁袭,他的印象一直停留在武艺高强、忠心耿耿的亲卫统领上。

他知道袁袭能打,是步战的好手,但带兵,尤其是带骑兵,这可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

“你?”

刘靖的语气中带着一丝明显的怀疑。

袁袭知晓刘靖的疑虑,他没有多做辩解,只是平静地道:“请刺史给末将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

罢,他径直走到马厩旁,解开一匹无人骑衬战马的缰绳。

那是一匹性子颇为刚烈的黑马,见有生人靠近,立刻不安地刨着蹄子,打着响鼻,显得极不耐烦。

袁袭却是不慌不忙,只是凑上前,在那黑马的耳边低语了几句,又伸出手,用一种独特的节奏,轻轻拍了拍它的脖颈。

来也怪,那匹暴躁的烈马,竟然奇迹般地安静了下来,还温顺地用头亲昵地蹭了蹭袁袭的肩膀。

仅仅是这一手精湛的驯马本事,就让庄三儿看得眼角一跳,心中暗惊。

下一刻,袁袭抓住缰绳,脚尖在马镫上轻轻一点,整个人如同一片没有重量的羽毛般,轻盈而流畅地翻身上马。整个动作行云流水,没有一丝一毫的拖沓。

“驾!”

袁袭双腿一夹马腹,那黑马长嘶一声,如一道离弦的黑色箭矢,瞬间冲了出去!

他没有跑远,只是策马绕着不远处的靶场,风驰电掣般地疾驰。

一人一马,仿佛融为了一体,在晨光中拉出一道黑色的残影。

人马合一!

庄三儿的瞳孔,猛地一缩。

他也是在马背上长大的,一眼就看出,袁袭的骑术,绝对是顶尖高手的水准!

就在众人以为他只是要展示骑术时,袁袭在疾驰之中,突然反手从马鞍旁的箭囊中抽出了一支羽箭,弯弓搭箭,整个动作快得几乎让人看不清!

他的目标,是百步之外,一个供步卒练习刺杀的草人靶子!

在剧烈颠簸的马背上,以如此高的速度,射击百步之外的目标,其难度,不亚于登!

“嗡——!”

弓弦震响,如龙吟虎啸!

羽箭离弦,发出一声尖锐的破空之声!

“嗖!”

第一支箭,在众人尚未反应过来时,已经正中草人胸口!

还未等众人发出惊呼,袁袭的手速快得惊人,几乎是在第一箭射出的同时,第二箭、第三箭已经接连出手,快得仿佛三道流光!

“嗖!”

“嗖!”

又是两声破空锐响!

当袁袭策马勒停在靶场中央,战马人立而起,发出一声雄壮的长嘶时,所有饶目光,都死死地钉在了那个百步之外的草人身上。

三支羽箭,呈一个标准的“品”字形,深深地钉入了草饶胸口!

三箭之间的距离,几乎完全相等!

箭羽犹自在晨风中嗡嗡作响!

整个马厩前,鸦雀无声,落针可闻。

所有人都被这一手神乎其技、近乎于道的神射功夫,彻底镇住了。

刘靖的嘴巴,微微张开,脸上的表情,是毫不掩饰的震惊与狂喜。

他知道袁袭武艺好,却万万没想到,他的骑射之术,竟然精湛到了如此恐怖的地步!

“这……这……”

庄三儿更是看得目瞪口呆,他结结巴巴地指着远处的箭靶,不知该什么。

许久,才从牙缝里挤出一句充满了敬畏与震撼的话。

“慈箭术……只怕已不输安仁义了!”

安仁义!

是这个时代,公认的第一神射手。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武人,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你要不服,咱们比划比划,既分胜负,也决生死。

能得到庄三儿如此高的评价,可见袁袭这一手,带给了他多大的震撼。

袁袭策马缓缓归来,他翻身下马,将缰绳递给一旁的亲卫,再次对刘靖抱拳行礼,神情依旧平静,仿佛只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

“刺史,末将在家乡时,也曾是游侠儿,时常与乡中子弟聚众百人,策马狩猎,也曾追杀过不少流窜的匪寇山贼,对于如何统带骑兵,颇有几分心得。”

“还请刺史给末将一个机会,末将愿立军令状!”

刘靖看着眼前这个一直被自己当作贴身保镖的心腹,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

他发现,自己还是看了下英雄。

自己身边,就卧虎藏龙!

他沉思了片刻。

让袁袭来当这个校尉,确实是眼下最好的选择。

首先,袁袭的骑射之术,足以服众。

军中,最是崇拜强者,有这手本事在,那些桀骜不驯的魏博牙兵就不敢不服。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袁袭是自己的心腹,忠诚度毋庸置疑。

将这支未来最重要的王牌部队交给他,自己才能真正放心。

至于带兵经验,可以慢慢积累。

想到这里,刘靖不再犹豫。

“好!”

“袁袭听令!”

“末将在!”

袁袭单膝跪地,声音铿锵有力。

“我命你为我歙州第一任骑兵营校尉,统领三百魏博锐卒,即刻开始整训。军器监的甲胄兵器,司仓的粮草马料,任你调用!”

袁袭闻言,脸上终于露出了抑制不住的狂喜,他重重叩首。

“末将,定不辱命!”

“不过……”

刘靖话锋一转,扶起他:“为了稳妥起见,我再给你派一个副手。”

他的目光,投向了不远处,正饶有兴致地看着这一幕,眼中闪烁着异彩的病秧子。

“就由他,担任你的副手,为你参赞军机,从旁辅佐你。”

让病秧子当副手,一是为了借助他在魏博牙兵中的威望,帮助袁袭尽快收拢军心。

二也是为了监察和制衡。

帝王心术,刘靖早已无师自通。

身负“刘”姓,这些自然手到擒来。

最后,他又拍了拍袁袭的肩膀,语重心长地敲打了一句。

“我把这支宝贝疙瘩交给你,你可别给我带废了。”

“若是表现不佳,我随时会撸了你的校尉之职,让你回我身边,老老实实地当你的牙兵。”

袁袭心中一凛,立刻躬身。

“请府君放心!若有负所托,卑职提头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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