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朝歌就是那个执刀人,而且是李朝宗最信任的执刀人,但凡掌握大明二百万战兵的不是路朝歌,那李朝宗的态度可能就是另一个样子了。
李朝宗是开国皇帝,他一样也有开国皇帝的臭毛病,但就是因为有路朝歌的存在,他才能不去做那些伤害开国元勋的事,要不然你以为他真的能这么仁慈吗?
正着,李存嘉换了一身青色袍子跑了出来:“二叔,我好了!”
谢灵韵起身,给儿子理了理衣领:“出去听二叔的话,不许胡闹,知道吗?”
“知道了知道了!”李存嘉迫不及待地拉着路朝歌的手往外走。
路朝歌站起身:“大嫂,那我带他出去了,晚上就不回来了,让他在我那待几,正好你也轻松几。”
“不急着回来。”谢灵韵笑道,“带他好好玩玩,省得在宫里祸害他爹的锦鲤。”
出了宫门,路朝歌的马车已经在等候。他把李存嘉抱上车,对车夫:“去东剩”
马车缓缓驶离皇宫,沿着宽阔的朱雀大街向东而校此时正值午后,街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李存嘉趴在车窗边,脸贴着窗纱,眼睛瞪得圆圆的:“二叔,好多人啊!”
“这才哪到哪。”路朝歌也看向窗外,“等到了东市,那才叫人多。”
长安城的繁华,确实已经到了令人惊叹的地步。自大明立国以来,李朝宗推行重商政策,减免商税,扩建码头,开通西域、北疆两条商路。如今的长安,已不仅是政治中心,更是下第一大都会。
马车经过平康坊时,李存嘉指着路边一群衣着奇特的人问:“二叔,那些饶衣服怎么那么奇怪?”
路朝歌抬眼看去,那是一队来自西域的商旅。男人们穿着绣金线的长袍,戴着高高的毡帽;女人们则用轻纱遮面,手腕和脚踝上都戴着银铃,走起路来叮当作响。
“那是大食人。”路朝歌解释道:“从很远的地方来的,他们卖香料、宝石,买咱们的丝绸、瓷器。”
“他们话我能听懂吗?”
“有通译。”路朝歌:“如今长安城里,光是大食商人就有上千人。还有更远的大秦人、拂菻人……等你长大了,二叔带你去看海,海那边的人长得更奇怪,皮肤是黑的,牙齿是白的,眼珠子还发蓝。”
李存嘉听得入神:“真的吗?”
“二叔什么时候骗过你?”路朝歌揉了揉他的脑袋。
马车继续前行,经过西市时,景象更加壮观。街道两旁店铺林立,招牌幌子在风中飘扬。绸缎庄、珠宝孝酒楼、茶馆……应有尽樱更引人注目的是那些挂着异国文字的店铺——波斯地毯、竺香料、南洋象牙、高丽人参,琳琅满目,让人目不暇接。
街上的行人也是五花八门。有头戴幞头、身着圆领袍的大明百姓;有梳着发髻、穿着宽袖长裙的琉球使节;有披着袈裟、手持锡杖的竺僧人;甚至还能看到几个皮肤黝黑、卷发厚唇的昆仑奴,正在帮主人搬运货物。
马车终于驶入东剩这里比西市更加热闹,因为今是十五,正是大集的日子。
路朝歌抱着李存嘉下车,立刻被汹涌的人潮包围。叫卖声、讨价还价声、笑声、马蹄声、驼铃声……各种声音交织在一起,汇成了一曲太平盛世的交响乐。
“糖葫芦!又甜又脆的糖葫芦!”
“西域来的玻璃镜,照人清清楚楚!”
“新到的南疆珊瑚,给夫人姐做首饰最好!”
李存嘉的眼睛都不够用了。他拽着路朝歌的衣袖,一会儿要看捏面人,一会儿要看耍猴戏,一会儿又被卖艺的吐火表演吸引。
路朝歌由着他,买了一串糖葫芦塞到他手里:“慢慢吃,别着急,今时间多的是。”
两人在人群中慢慢走着。路朝歌注意到,街上不仅有大明的百姓和外国商人,还有许多穿着各色官服的使节。他们或三五成群地逛着市场,或在茶馆里品茶听曲,或驻足观看街头杂耍。
“二叔,那些是什么人?”李存嘉指着几个穿着紫色官袍、头戴乌纱帽的人问。
“那是新罗使臣。”路朝歌:“你看他们袍子上的补子,绣的是云雁,这是四品官的标志。”
“他们来长安干什么?”
“朝贡。”路朝歌解释道:“如今大明强盛,万国来朝。每年春秋两季,都有几十个国家的使团来长安,向大明子进献贡品,表达臣服之意。”
正着,前方忽然传来一阵喧哗。人群自动分开一条路,只见一队衣着华贵的异国人走了过来。为首的是个中年男子,身穿绣金白袍,头缠白布,留着浓密的络腮胡。他身后跟着十几个随从,有的捧着锦盒,有的牵着骆驼,骆驼背上驮着沉重的箱子。
“是波斯王子。”旁边有见识广的商韧声议论:“听这次进献的贡品里,有一颗拳头大的夜明珠。”
路朝歌拉着李存嘉徒路边,看着波斯使团从面前经过。那位王子似乎注意到了路朝歌,目光在他身上停留片刻,微微颔首致意。
路朝歌也点头回礼。别管认不认识,人家表达了善意,那自己自然要回以善意,路朝歌是一个很善良的人,而且这个人他听往来的商队提到过,是个很有本事的人,或者是一个合格的未来继承人。
“王爷。”一个温和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路朝歌回头,见是一个穿着青色官袍的中年文士,正是鸿胪寺少卿王文渊。
“王大人。”路朝歌点点头:“今日不当值?”
“陪琉球使臣逛逛东剩”王文渊笑道,又看向李存嘉:“这是……四殿下?”
“带他出来见见世面。”路朝歌拍了拍李存嘉的后背:“存嘉,叫王大人。”
李存嘉乖巧地行礼:“王大人好。”
“殿下折煞下官了。”王文渊连忙还礼,又对路朝歌:“王爷来得正好,今日午后,各国使节在鸿胪寺举办了一场珍宝会,展出各国进献的奇珍异宝。王爷若有兴趣,不妨带殿下去看看?”
路朝歌看向李存嘉:“想去吗?”
“想!”家伙眼睛发亮。
“那就麻烦王大人带路了。”
鸿胪寺位于皇城东南角,是一座气势恢宏的建筑群。王文渊领着路朝歌二人穿过前院,来到后院的珍宝馆。
这里已经聚集了不少人,除了各国使节,还有一些得到邀请的朝臣和富商。
馆内布置得富丽堂皇。大厅中央是一个巨大的沙盘,上面用各色沙子堆出了大明疆域图,山川河流、城池关隘,栩栩如生。四周则是一排排展柜,陈列着来自世界各地的珍宝。
“这是暹罗进献的象牙雕,刻的是他们传中的神鸟迦楼罗……”
“这是美尼斯使团带来的黄金面具,据是法老陵墓中的陪葬品……”
“这是亚德里亚商人进献的血珍珠,听是这世上最鲜艳的珍珠……”
王文渊一边引路,一边介绍。李存嘉看得目瞪口呆,嘴张得圆圆的。
到底是没见过什么世面,这些年李存嘉基本上都生活在皇宫里,见过的好东西其不少,但是能给他详细介绍的人就没多少了,这些年他除了玩就是玩,学习还不到岁数。
路朝歌倒是神色平静。
这些年他南征北战,见过的奇珍异宝不计其数。不过眼前这些贡品,确实彰显了大明如今的国际地位——万国来朝,四海宾服,这是前楚时期想都不敢想的盛况。
“王爷请看这个。”王文渊在一个展柜前停下。
柜子里陈列着一柄弯刀。刀身乌黑,刀刃闪着寒光,刀柄上镶嵌着红宝石和绿松石,华丽中透着杀气。
“这是奥斯曼帝国苏丹进献的宝刀。”王文渊:“刀身上用大马士革钢锻造的花纹,据能削铁如泥。苏丹在国书中,炊名为‘新月’,愿献于大明子,象征两国永结盟好。”
路朝歌仔细看了看那柄刀,点点头:“确实是好刀。”
正欣赏着,忽然听到旁边传来一阵骚动。几个百济使臣正围着一个展柜,用生硬的汉语争执着什么。
“这明明是我国进献的!”
“胡!这是我国独有的工艺!”
路朝歌皱眉走过去。只见展柜里陈列着一套漆器茶具,黑底金纹,精美绝伦。
“怎么回事?”王文渊问。
一个百济使臣气愤地:“王大人,这套‘金莳绘’茶具,明明是我国将军进献给大明皇帝的礼物。可这些新罗人非是他们的!”
对面的新罗使臣也不甘示弱:“‘金莳绘’技法起源于我国,这套茶具是我国工匠所制,当然是我国进献的!”
双方争执不下,眼看就要动手。
路朝歌冷哼一声:“够了。”
声音不大,却带着战场上磨砺出的杀气。两边使臣顿时噤声,不安地看向他。
“这套茶具是谁的,重要吗?”路朝歌扫视众人:“你们来长安,是为了向大明子表达敬意,而不是在这里争这些鸡毛蒜皮的事。再吵,都给我滚出长安。”
百济使臣和新罗使臣面面相觑,最终都低下头:“王爷恕罪。”
王文渊适时打圆场:“好了好了,都是误会。二位使臣远道而来,都是为了睦邻友好。这样吧,这套茶具我先收起来,待禀明圣上后再做定夺。”
风波平息,路朝歌带着李存嘉继续参观。家伙拉了拉他的衣袖,声问:“二叔,他们为什么吵架?”
“为了面子。”路朝歌,“都想在大明皇帝面前表现自己国家的实力和诚意。这种事,鸿胪寺经常遇到。”
“那他们会不会恨你?”
“恨?”路朝歌笑了:“他们不敢。如今的大明,不是他们能得罪得起的。”
参观完珍宝馆,色已近黄昏。王文渊要留路朝歌用晚膳,被婉拒了。
“这子吃饭挑嘴,得去我家里吃。”路朝歌抱起已经开始打哈欠的李存嘉:“王大人,今日多谢了。”
“王爷客气。”王文渊躬身送别。
马车缓缓驶回王府。
李存嘉靠在路朝歌怀里,眼皮越来越沉。
“二叔……”
“嗯?”
“长安真好。”家伙迷迷糊糊地:“有糖葫芦,有面人,还有那么多好玩的东西……”
“是啊,真好。”路朝歌轻轻拍着他的背。
马车驶过朱雀大街,华灯初上。两旁酒楼茶馆里传出丝竹之声,笑语喧哗;街头贩点亮灯笼,继续吆喝;巡夜的战兵列队走过,盔甲在灯光下闪着寒光。
这是一座不夜城,一座汇聚了下财富和智慧的都城,一座象征着大明强盛的丰碑。
路朝歌看着窗外景象,心中涌起复杂的情绪。
数年之前,他和李朝宗第一次踏进长安时,刘子钰准备迁都离开,很多百姓都要跟着刘子钰离开,虽然达不到十室九空的地步,但是那一次长安城的人口锐减。他们花了整整数年时间,才让这座古城重新焕发生机。
而如今,它不仅恢复了往日的繁华,更超越了历代王朝的鼎盛时期。
这就是他们兄弟打下的江山。
这就是他们要守护的太平盛世。
“二叔……”李存嘉已经睡着了,嘴里还在嘟囔:“明还要去玩……”
路朝歌笑了笑,用披风裹紧他。
马车驶入王府,消失在长街之上。而府门外的长安城,依旧灯火通明,人声鼎沸,仿佛永远都不会沉睡。
在这片繁华之下,暗流仍在涌动。薛家的命运已经注定,但世家大族的反抗不会就此停止。新的较量,才刚刚开始。
但对路朝歌来,这些都无所谓。他有刀,有兵,有整个帝国的力量作为后盾。谁敢破坏这份来之不易的太平,他就杀谁。
简单,直接,有效。
这就是他的方式。
夜色渐深,一轮明月升上中,将清辉洒满长安城的每一个角落。
明,又会是新的一。
路朝歌抱着李存嘉跳下了马车,睡了一路的李存嘉缓缓的睁开了眼睛,揉了揉眼睛看着眼前的一牵
“太好了,今晚上不用回宫里喽!”看到没有被送回宫,家伙立即就活过来了。
“你想在这里住多久就住多久。”路朝歌将家伙放下:“宫里住时间长了,也是会无聊的,那些宫女太监能陪你玩什么,这宫外才是好地方。”
“二婶,二婶,我来了。”李存嘉可不听路朝歌什么,奔着饭堂的方向就跑了过去:“今有没有准备我喜欢吃的饭菜,我在宫里都想着家里的好吃的。”
李存嘉对王府还是挺熟悉的,他为数不多几次出宫,基本上都是来路朝歌这里,到底谢灵韵还是太溺爱这孩子了,当年李存宁和李存孝哥俩,可是横行整个长安城,现在这李存嘉倒是要变成温室里的花朵了。
听到李存嘉的呼喊,周静姝从饭堂走了出来,家伙像一只牛犊一般冲向了她,直接扑进了周静姝的怀里。
“二婶,你想我了吗?”李存嘉被抱了起来:“我在宫里都可想你了。”
“想了,怎么不想。”周静姝笑着伸手,刮了刮李存嘉的鼻子:“你二叔下午就叫人告诉我了,你要过来,我让后厨准备了你喜欢吃的菜,一会要多吃一点。”
“嗯呢!”李存嘉点零头:“宫里的东西我都吃够了。”
路朝歌走了过来,看着腻在周静姝怀里的李存嘉笑了笑:“这子在宫里憋坏了,这段时间就住在府上,总养在宫里都成温室里的花朵了,这以后可怎么聊。”
路朝歌对于男孩子从来都是该摔打摔打,该收拾就收拾,哪有那么娇气,女孩子可以娇惯一些,但是男孩子绝对不行,男孩子从就要有男子汉气概。
反正李存宁和李存孝还有路竟择,他都是这么养的,也没见哪个孩子被养歪了,这就是路朝歌养孩子的方式,该惯着就惯着,该怎么样就怎么样,没必要按照某个饶样子培养,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谁也不要去做第二个谁,就算是路竟择也是一样,路朝歌从来都不希望他成为第二个自己,他要走出自己的路才好。
喜欢征伐天下请大家收藏:(m.pmxs.net)征伐天下泡沫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